7月1日起,徐州市医保中心对个人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将采取银行存折(银行卡)支付方式,报销后的款项不再支付现金而是直接支付到参保申请人银行账户内,。
实行新的报销支付方式后,对于符合个人申报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和急诊的医疗费用,以及残疾军人、公务员(含享受参照公务员医保待遇的事业人员)工伤生育费用报销范围的,在申请报销时,由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账号。凡是职工医保报销,参保人持有徐州市市区及五县(市)工行、农行、邮储银行所开设的借记卡或存折均可;凡是居民医保报销,参保人持有徐州市市区及五县(市)工行所开设的借记卡或存折均可;对于没有以上银行存折(银行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到以上银行在徐州市市区及五县(市)任一网点办理,也可凭医保中心开具的《个人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开卡(折)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享受开卡(折)便捷服务和部分优惠政策。
以往办理医保个人零星报销医疗费用业务,需要参保人员先到医保中心业务大厅申请办理报销,医保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业务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到医保中心领取报销的相关费用。现在,医保中心采取银行存折(银行卡)直接支付的报销方式后,参保人员不需要再到医保中心领取报销费用,而是可以直接通过个人的银行存折(银行卡)查询、领取报销费用,减少了参保群众办事环节,同时也缩短了报销时间。(来源:中新网徐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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