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保”而不是“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不同的保险公司保障疾病的范围不同,保费也不一样,而国企单位购买最多的普通商业保险通常能保障的范围较小,重大疾病一般不在其承保范围。
专家建议“公私合买”大病医疗保险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城保“新人”(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医保待遇适当提高,门急诊医疗费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先由个人自负1500元,超过部分由医保支付50%。而原《城保办法》规定,城保“新人”在职期间,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需要个人全部自负。
“普通小毛病,四金缴纳的社会医保其实完全能承担。但遇到大病,医保的这些费用显得捉襟见肘,我们需要完善的商业医疗保障,可是公司提供这块的少之又少。我了解过大病医疗保险每月交的钱并不是很高,企业出一点,员工自己出一点,大家还是能够承担的。”徐女士的话代表了许多公司职工的心声。(来源:成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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