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惠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从参保范围、财政补助和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个方面作出较大调整。
政府资助低保户参加医保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运武介绍,今年政府将加大医保救助力度,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政府将全额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目前惠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也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2元(高于省定标准12元)。
根据惠州市《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7月1日起,在惠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有一方参加惠州社会保险的,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参加居民医保。被所在县、区民政部门依法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居民医保B档)由所在县、区财政负担。(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通知》要求提高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从16万元提高至30万元,居民医保B档从13万元提高到30万元,居民医保A档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5%
惠州市还将提高医保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5%;居民医保A档的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从80%提高到95%;二级医院从65%提高到70%、三级医院从50%提高到60%;居民医保B档的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从85%提高到95%;二级医院从75%提高到85%、三级医院从65%提高到75%。另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5%。(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该《通知》还要求,打通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通道,参加本市居民医保B档缴费满1年,就业后直接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居民医保B档缴费年限直接计算为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居民医保A档缴费每满2年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停缴职工医保费后的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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