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钱用完后还可报销吗
问题:
请问医保卡上的钱用完后,门诊费用全部要自费吗,可不可以报销一部份的,如何办理?
受理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保局
回复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回复日期:2011-6-1315:58:28
回复:
欢迎您通过中国苏州网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下同)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规定限额内(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人员3000元)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9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其他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配药时,不论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是否用完,都必须携带《社会保险卡》等就医证卡,通过划卡记录本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和累计情况。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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