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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调整部分医保政策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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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区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居民、学生儿童,不幸患上尿毒症的,血液透析费用将全额报销。近日,市政府办发文,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市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市区调整部分医保政策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上调

  今后,市区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居民、学生儿童,不幸患上尿毒症的,血液透析费用将全额报销。近日,市政府办发文,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市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截至6月底,市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30.5154万人,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参保人数为17.7184万人。此次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办法从7月1日起执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办法从9月1日起执行。

  职工、居民门诊起付标准下调

  “为鼓励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我们调整了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易纯介绍。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每次的起付标准从原来的40元下调为30元(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从原来的报40%上调为50%,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不得超过500元。

  学生儿童有门诊补助

  “市区参保学生儿童从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每年20元提取资金用于普通门诊补助。”易纯介绍,市区将建立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政策。

  参保学生儿童一个结算年度内,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500元以上部分由门诊补助资金补偿50%,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学生儿童在市区非定点的医疗机构或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补助资金不予报销。实行由学校集中门诊补助政策的高等院校等单位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儿童门诊大病报销比例提高

  市区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因患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肾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重症肌无力、红斑狼疮等特殊病种在门诊进行专科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按住院报销办法执行,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上述特殊病种一个结算年度内只需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原来的起付标准要按医疗机构的级别来定,在600元到800元之间,而且报销比例分段结算,现在调整后,不仅起付标准降低了,报销比例也统一提高到75%。”易纯介绍,此举大大减轻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

  尿毒症患者有二次救助

  尿毒症是药物治疗不可能治愈的疾病,尿毒症患者只有及时采取透析治疗,才能延长生命。

  易纯表示,医保部门在之前的走访调查中了解到,患者做一次透析治疗要花二三百元钱,一个月下来要花费近3000元钱,这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为此,我们调整了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因患尿毒症需血透、腹透的人员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对上述人员建立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学生儿童血液透析费用全额报销机制,将诊疗项目内血液透析费用中个人自付3%的部分进行一次性全额补助。“也就是说,今后参保人员‘血透’,不用自己再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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