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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调整部分医保政策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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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区参加医保的城镇职工、居民、学生儿童,不幸患上尿毒症的,血液透析费用将全额报销。近日,市政府办发文,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居民及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报销待遇,进一步减轻市区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易纯介绍,市区还实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学生儿童患尿毒症需血透、腹透人员的二次救助办法。对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剔除非医保、民政救助等费用)按5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转外就医报销比例上调

  此次,市区还调整了部分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分段结报规定。

  城镇居民、学生儿童转泰州市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至65%;学生儿童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65%。同时,实行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65%的基本报销比例政策。“这条政策是说,对参保的居民、学生儿童,住院费用按65%的比例保底报销。”易纯解释道。

  同时,参保人员因特殊专科疾病经转诊审核同意后,至非定点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0%上调为60%。(陈羚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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