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及流程
西湖区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市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承办全区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
3、经办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以及本区户口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
4、经办本区企业职工、协缴人员、个体失业人员到龄退休或退职手续、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5、负责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基金管理、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兑付、退保工作。
6、贯彻宣传指导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双低养老保险工作和基金管理工作。
7、做好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保险工作以及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8、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事程序
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年限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事程序如下:
1、申请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室统一填写《杭州市区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
2、申请表由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统一送至区社险办。
3、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区公安局审核申请人的非农户籍年限。
4、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区民政局审核申请人未享受民政部门的各类救济补贴待遇以及审核申请人是否是孤寡老人。
5、区社险办审核申请人未在杭州市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待遇。
6、通知街道申请人通过情况并要求街道对外贴出进行公示。
7、区社险办统一送至市劳动保障局进行缴费核算。
8、社区通知申请人领取缴费通知单到银行进行缴费。
9、缴费次月起,申请人按月领取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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