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医疗保险自由迁徙遇阻
中国公民在国内变换不同城市或地区工作和生活,能否自由顺畅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个答案至今仍是否定的。
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针对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提出要求:“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
这一目标并不是官方首次提出。然而直到现在,在哪里参保,就只能在哪里“划卡”看病买药,仍然是绝大多数参保人面对的现实。人社部2012年6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跨地区转移医保关系仅50万人次,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仅为2.2亿元。仅以当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4641万名农民工为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跨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难以转移。而相当一部分异地生活的非就业人群,也同样面临无法顺畅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难题。
对于就业人群而言,社保关系自由流转的真正重点,是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在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退休职工可不再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各地都设立了15年到25年的缴费年限以作为享受此种待遇的门槛。承认异地缴费的年限,便意味着转入地将承担退休职工老年医疗支出。在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压力之下,各地推诿乃是必然。
医保转移难在哪里
医疗保险乃是一种现收现付的制度。参保人在不同的地方参加不同的医疗保险,并不存在把前一家公司保金带走的问题。“在哪儿缴费,在哪儿享受待遇。停止缴费,待遇也就终止了。”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说。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可谓“纵横交错”,保险关系的转移显得非常复杂。纵向按人群分,有三大制度:在城市就业的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无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农民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而横向在地域上,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仅在市县一级,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都有不同规定。
如是一旦参保人居住地或就业情况发生变动,就需要在不同地区、不同制度间切换,可能的转移情形多达九种。其中,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乃是现收现付、终身缴费,且与户籍直接相关。要跨地区的进入这两类保险计划,前提是要有转入地的户籍。在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未与户籍脱钩前,异地转入这两类保险是无法实现的。
职工医保因职工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而直接享受待遇,问题更为复杂。为防止年轻健康时不参保、老来多病时涌入制度的情形出现,各地都对职工医保设立了缴费年限,作为享受退休待遇的门槛。如北京、天津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上海男女职工同为15年;杭州男女职工同为20年。
当参保人从居民医保、新农合转入本地职工医保时,即面临着缴费年限折算问题。当前已有不少地方出台了折算的计算公式。而更棘手的则是跨地区就业。即便参保人仅仅是在不同地区的职工医保之间进行关系转移,流入地也多数并不承认参保人在外地缴费的年限。一旦互认缴费年限,最后的接收方惟恐将承担退休人员的医疗责任,在实践操作中都尽可能不予接收。
财新记者了解到,对外地缴费年限的认定,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对外地缴费年限一概不予认定,如要想在成都退休享受医保待遇,必须在本地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有的地区则要求转入者补齐两地间基数和比例的差额,才认同缴费年限。不少沿海城市则只认可年轻人的缴费年限,对于五十岁以上的男职工及四十岁以上的女职工,不再接收其医疗保险关系。
在苏州市,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与养老保险相捆绑。若有前述“40”或“50”人员从外地来到苏州就业,苏州将为其建立临时账户,参保人按照苏州的标准缴费。待到退休时,参保人仍需将个人账户资金与缴费年限带回到最初的参保地,但最初的参保地却不一定认可参保人在苏州的缴费。
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看来,中国医疗保险分地区分人群的“碎片化”,在实际上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医疗保险异地接续困难,还给参保人带来困难和经济损失。
尴尬解困之道
事实上,因退休后是否享受当地医保待遇而造成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之困,是中国特有。
纵观国际经验,在英国、加拿大等完全由政府出资提供无差别免费医疗的国家,国民可任选常住地并在此就医;在美国,65岁以下人群参加商业保险,随缴随保,65岁以上老人则可参加全国统筹的联邦医疗保险,同样没有流动限制,人人享有流动迁徙的自由选择权。
而中国地方政府对职工医保以年限设置种种障碍,最关键的因素在于职工医保的设计,不要求退休职工缴纳保费,只是将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分摊至在职职工的缴费中。在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系主任福灵看来,“这有其历史原因。”他介绍,1998年建立城镇职工医保时,正逢国企改革,要从过去保障程度较高的劳保制度过渡到新的职工医保。而此前制度安排中,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退休以后,职工均无需缴费,“如果让退休人员缴费,难度太大。”
退休人员不缴费政策,自1998年顺延下来,并写入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年轻人口相对减少,医保基金压力日益凸显。
2012年6月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第八届健康产业论坛”上表示,老龄化已经成为医保基金的首要挑战。现有参保人员中,退休人员比例为24.9%,而这部分人群占用的医保资源达到59.9%,医保资金支出存在巨大压力。此外,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有1.85亿,并且还在以每年0.5%的速度增长。
“我们现在医保基金有一些结余,比如职工医保基金结余,大致可以支付15个月到16个月的医疗费用,但是,如果把老龄化因素考虑进来,我们更应该对医疗保障资金脆弱的支撑能力感到忧虑。”胡晓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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