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卫人委已经会同市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凭处方外购药品工作的通知》。“目前,我们正在努力进行的有3个方面的工作。”该负责人说,一是努力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药店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如:要求公立医院公开用药品种需求,要求社会药店配齐基本用药品种;要求公立医院在病历书写、药品选择、临床治疗等方面消除患者外购药物的障碍。
二是规范外购行为,界定各方责任。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明确患者可以外购药品的情形、药品种类范围,界定医院、患者、社会药店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方面的责任。
三是选择试点范围,着力示范引导。相关部门将选定一批靠近公立医院、社会信誉好,又有医保资质、经营能力强、药品覆盖能够满足群众需求的社会药店,以互利双赢为原则,指导公立医院与社会药店开展合作,为推动此项改革作示范。
另外,市卫人委也将选择若干家条件比较成熟的公立医院,实质性推动公立医院门诊药房的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允许社会零售药店运营管理医院门诊药房。
“但目前这一改革是否对医院药房形成了压力,患者外购药品的频率是否高过以前,都有待进一步观察。”该负责人表示,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于打断了药厂、药品经销商、医院三者共同抬高药价、提高药品使用量的利益链条,将会对压缩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虚高问题,起到反向的遏制作用。(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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