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遍面临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构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同城待遇保障机制。
一是教育同城待遇。《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重视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南京市儿童发展规(2011-2015年)》进一步提出满足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需求,允许其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南京市不断推进深入义务教育,取消了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发放助学券,构筑15年助学体系,在宁就学的外来民工子女100%实现应免尽免。
二是卫生保健同城待遇。南京市出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作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建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区县妇幼保健所要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含流动人口)基础资料。根据上述规定,我市0-6岁流动儿童已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与本市儿童一样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社会保障同城待遇。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将流动儿童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参保流动儿童在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由基金支付90%、95%;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可基金支付85%。市人社局不断调整全市学生儿童医保补助标准,从7月1日起,南京市学生儿童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每年提到240元/人每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和城市学生儿童同等待遇。(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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