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自2012年1月1启动后,按照统一管理、分级经办的原则,执行市级统筹“六统一”政策,即:统一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半年来,系统运行平稳,与其他县、市(区)实行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通力协作,增强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缩小了县域间的待遇差异,简化了就医环节,提高了医保经办能力,切实方便了参保群众。
据了解,该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大额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元,未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4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来源:德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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