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宁夏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2015年力争使我区非公立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分别达到全区总量的30%的15%,实际门诊和住院服务量分别达到全区总量的35%左右和15%左右。
据了解,社会资本市场准入可按照经营目的,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医疗机构。我区将鼓励慈善机构、基金会社团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特殊群体提供优惠服务项目或医疗救助。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以规模较大、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和管理现代化为特征的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中医、回医等特色鲜明的民族医院以及老年护理、康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工业园区、城市社区以及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方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政府将从用人环境、税收政策、医保政策等多方面给予倾斜,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与公立医疗医务人员按同等条件对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纳入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人员培训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等。(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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