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报告》透露,对于上述规定,10条意见建议删去“应该”字样,改为“鼓励”。理由是世界卫生组织设定“世界无烟日”,旨在呼吁世界烟民在无烟日停止吸烟或者从此戒烟,并呼吁所有商人在这一天停止销售烟草制品,只是一种倡导性的建议。再者,在无烟日当天限制烟草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也没有法律依据,可能侵害到其利益。该条规定可修改为: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开展对“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的宣传,并且鼓励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当天停止销售烟草一天。
对话
控烟要靠公共治理
对话人:应松年(京版控烟条例主要起草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新京报:控烟条例已进展到什么阶段?何时提交审议?
应松年:修改意见稿已经完毕,已报送到市人大。征集意见时获得的有效意见,如到医院戒烟纳入医保报销;负责控烟的政府部门增加公安机关等,都已写入。
新京报:不少人呼吁借鉴“酒驾入刑”,除了警告、罚款,对屡教不改者给与拘留。修改建议稿对此是否有所考虑?
应松年:条例只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控烟效果有赖于习惯和氛围的培养,而非单纯处罚。对待控烟要有耐心,坚持做下去,才会有效果。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劝阻。北京的控烟事实证明,多数烟民都会听从劝阻,不听、屡教不改者只是极少数。
新京报:各地控烟多陷入执法难。此次拟将公安机关纳入控烟权责部门,是不是出于这方面考虑?
应松年:解决执法难的路径应该是“公共治理”,社会各界全参与:医疗、教育等系统,都要有控烟小组;经营部门要有自己的检查员;社会团体要有控烟志愿者,各自做好各自的事情。爱卫会负责制定标准,控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政府的任务是抽调专人,明察暗访控烟权责部门和经营单位。最后才是对不听劝阻者,交由公安等部门处罚。条例采用的就是这个公共治理控烟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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