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这位人士表示,这三类人群属于参保范围,即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称在渝高校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的参保工作,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以学校为单位组织。
“新生儿就可独立参保。”这位人士说,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对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在其出生90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不选择独立参保,可随其参保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市外就医先垫付再报销
“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的,按照先垫付再报销的方式享受医保。”这位人士表示,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可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按本市规定审核报销。对当年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
对于长期在市外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但应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针对高校学生假期回家住院的情况也有考虑。”这位负责人解释,在我市高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的大学生,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过需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本校医院,校医院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或直接向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