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医保办了解到,目前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的驻济高校大学生,在住院就医过程中由于政策掌握不够,通过医保系统结算的比例不高,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市医保办将不再受理现金报销业务。
目前驻济高校已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大学生在住院就医过程中由于政策掌握不够,通过医保系统结算的比例不高,现金报销人数增加,加大了医院和医保办的工作压力,延长了个人垫资时间。为方便参保大学生就医,简化就医程序,济南市医保办要求,参保大学生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主动出示《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及本人身份证。制卡、丢卡、补卡期间住院时,可于工作时间拨打电话与济南市医保办联系,及时开通住院无卡证明,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即可。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市医保办将不再受理现金报销业务。节假日及夜间,大学生住院时先行办理住院手续,待工作时间办理无卡证明后,由医院将前期费用进行补录。(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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