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只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而不提高居民享受的待遇。按照广州市新规定,非从业居民每年的医疗保险费用要增加108%,但待遇比过去增加最多5%。与原来相比,如此大比例的提高缴费与微小的待遇悬殊,显然难以让人接受。
去年广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缺口近两亿元,新的缴费年度,广州市拟大幅提高缴费水平,升幅高达50%—108%。广州市人社局刚刚发布的《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激起全城热议。
为何会有近两亿元的缺口?广州市人社局认为,一是由于参保人数不足,广州市参保登记人数达258万人,但全市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仅138万人。二是由于居民平时不参保、病时才参保。表面看来,大幅提高医保缴费标准,会弥补资金缺口。但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是治标不治本之举。
首先,广州人社局不应简单地把资金缺口的原因归咎为市民病后参保,并以此作为提高费用的依据。不可否认,资金缺口的确有参保人数不足、居民平时不参保、病时才参保的原因,但这并非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制度设计中存在缺陷,才让一些市民钻了制度的“空子”。其实,人社局完全可以修改制度来限制“病时才参保”现象的发生,比如,根据参保缴费年限长短、缴费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报销的比例。
其次,广州人社局不能只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而不提高居民享受的待遇比例。据一广州市民说,按照新规定,自己这样的非从业居民每年的医疗保险费用要增加108%,但待遇比过去增加最多5%。与原来相比,这无疑只会增加市民的经济负担,而相应的待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如此大比例的提高缴费与微小的待遇悬殊,显然难以让市民接受。其后果,很有可能是让一些市民选择退保。
还有,政府补助太低。以老年人参保为例,广州按照新的缴费标准,老年居民个人缴费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在上海,个人缴费70岁以上310元/人/年,60—70岁460元/人/年,政府资助3000元/人/年。显然,上海个人缴费低于广州,政府资助却高于广州,居民医保待遇也相应较高。如此大的悬殊,难免让广州市民质疑:同为发达城市,居民医保标准差距咋那么大呢?
鉴于此,我认为,广州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医保资金缺口问题,一是要对当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进行改革,二是政府要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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