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修订稿)中规定,“医保缴费年限从15年延长到25年”,那就意味着有部分参保人在退休以后还要继续缴纳医保参保费用。
新方案提出:所有的人员在退休后都不再缴费,但是不同的缴费年限实行差别待遇。
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累计缴费医疗保险满15年,退休后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参保人2013年以前每在深圳本地实际缴费1年,报销比例增加2%;2013年以后每在深圳本地实际缴费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不超过95%。
市社保部门表示,就算参保人只在深圳参保一年,但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他的报销比例也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的基本医保待遇,也就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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