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参加城镇医保要如何办理?
问:
我儿子是北湖区户籍,现在就读于市二中,我们想帮他参加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以前,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直接在学校办理就可以了。今年,班主任老师告知,学校不再组织集体参保。请问,中学生参保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市民黄女士
答:
版主联系了北湖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王小衡,他说市二中属于苏仙区管辖区,该区2012年学生参保有新变化,即取消学校经办点,让所有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手续。黄女士的儿子,属北湖区户籍就到该区所属社区参保,但北湖区2012年度仍执行城区学生在学校集体参保方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保费采取按年度缴纳,市辖两区城乡居民包括学生参保分两个阶级,第一阶段是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主要针对的是住在当地的城乡居民;第二阶段是1月1日至2月20日,缴纳的是当年的医保费(从缴费成功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30元。
学生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再与市工商银行签订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银行代扣协议,保证提供的个人账户在扣款期内有足够金额支付所扣费用,一旦扣款成功后,就办好了正式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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