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部分有可能大幅提高50%-108%.7月20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征求意见稿后,吸引了5万多市民上网研究,58名市民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该局提出意见。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介绍,市民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缴费标准涨得太多。
提高5%的待遇要多交100%的费用?
按照征求意见稿,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从80元、480元、500元提高到120元、1000元、1000元。南都网此前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在近200网民参加的投票中,90%以上觉得此缴费标准难以接受。
“为了5%的待遇提升,我们每年要多交100%的费用……”海珠区江海街参保人李伯说,由于没有退休待遇,他收入来源并不稳定,对于骤然增加的参保缴费有点难以承受。现实中,患有痛风、高血压的他,非常迫切地需要医疗保障,广州医疗保险设置的门诊慢性病政策,能让他每月少支付200多元的药费。
也有市民在看到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今年医改方案后认为,提升5%医保待遇原本就是既定计划,不管是否提高缴费标准都要给参保人的实惠,“以此作为提升缴费标准额度的依据,说不过去。”为上学的孩子参加居民医保的张女士说。
提高缴费标准主要是因医保基金入不敷出
广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要较大幅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关键还是居民医保基金入不敷出,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整个居民医保政策。
“目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的,参加居民医保全部费用由政府负责。而高于800元的家庭,按3口之家来算,家庭年收入为2.88万元,用于参加居民医保是可以承受的。”张学文说。
张学文表示,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市人社局将汇总市民意见后上报,缴费标准能否降低仍需等待广州市政府审核、批准。
链接:广州外来工医保待遇与户籍职工完全一致
记者王道斌实习生叶梦蝶自2009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医保(下统称外来工医保)在实施3年后,有效期满自动失效。外来工参加医保,可通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两种政策,企业须依法为外来工参保。
此前,企业如选择外来工医保政策参保,其缴费费率为当期社平工资的1.2%,每月应缴费用57.4元(未计大病统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缴交。不能累计缴费年限,住院待遇也低于其他医保,报销上限和住院报销比例均为城镇职工医保的80%。
而按职工医保政策参保,缴费比例为社平工资的10%,即每月478.9元,个人承担2%,企业承担8%。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参保,缴费比例为4%,需缴纳191.6元,完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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