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慢性病患者医保怎样报销
吉安林先生:我家一名亲属患有糖尿病综合严重并发症,已经参加了吉州区的城镇居民医保,也办理了特殊病种医疗证,前不久去了医院住院治疗。请问,像这种特殊的慢性病患者的医药费怎样报销?
记者跑腿:记者从吉安市吉州区人保局获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医保患者,可享受相关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待遇,而其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与普通参保人员一样。如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将按起付线300元以上至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5万元以内的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60%报销,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费用可由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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