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事的是时下最流行的“自由职业”,或是从单位跳槽后一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此时你知道自己该如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吗?具体的待遇又如何呢?
针对从事自由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南京有一个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缴费比例与“由单位参保的在职人员”稍有区别,“在职的”实际缴费随着每年缴费基数的变化而调整;而自由职业者,其医保缴费基数这几年一直是1000元,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10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然后由市医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以下列比例按月划账: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即每月划入30元;36周岁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即每月划入34元;46周岁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即每月划入37元;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的5.4%划入。
这里需要提一句,首次自由职业者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才可以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精神病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而“在职人员”则可以从缴费的第二个月起就享受相关待遇。自由职业者医保待遇同“在职人员”一样。
自由职业者如果找到单位就业后,可以转为“在职人员”的参保方式,即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保费。假设小张不当自由撰稿人而是到了一家公司当宣传企划经理,月薪3000元,那么她每个月自己缴7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000×2%=60元,还有10元大病医疗保险)。
同样,在职人员如果失业后,也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续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假设小张因不适应上班,又辞职继续回家当自由撰稿人,那么她又回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并接续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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