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基金管理局近日举行了有媒体、网民代表和专业学者等参加的公开讨论会,再次就近期关于深圳社保办法修订过程中引发的诸多争议进行回应。
前些日子,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其中第13条、第20条关于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长短、连续缴费年限中断后享受待遇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深圳社保基金局表示,目前该办法仍在修订过程中,也继续欢迎社会各界深入讨论,拓宽思路,寻求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在当天的讨论会上,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秦群力说:“我们作为政策执行和操作部门,愿意参加讨论,对问题进行分析,以便广大公众更多地了解医疗保险,为决策提供参考。”
在当天的讨论会上,网民代表和参加专家对深圳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阐释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网民就认为,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为25年仍需考虑,政府部门可以考虑通过提早增加财政补贴形式减轻参保人负担。此外,连续缴费中断3个月后“归零”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加以改善,如不用规定连续参保年限随之“归零”,而改为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形式来保障参保人利益。
目前,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还在就该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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