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起,全市中小学生将统一由所在学校整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人社局已下发相关参保通知,缴费标准仍然为80元/人·年。
通知中表示,从今年9月1日起,将统一由各类学校整体为学生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些学校包括全市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以及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等。
而在参保费用方面,通知表示,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仍然为80元/人·年。按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的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参保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而对于属于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中小学生,则以家庭为整体,分别到户籍所在街道的民政及残联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此外通知还提醒,自2012居民医保年度起,年龄满19周岁的本市户籍中学生及非本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在新年度续保时,无需办理学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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