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江门市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工作方案》规定,江门在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扩大弱势群体保障力度、加大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标准,以及实现非本地户籍学生和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上都将有较大的调整。从明年起,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等三种特定病种的城乡医保范围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4万元。
普通门诊统筹:
个人年最高支付限额提至600元
据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科长张小平(博客,微博)介绍,《工作方案》的一个重要亮点就是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的提高,表现在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保险两个方面。
张小平称,在职工医保方面,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都有所提高,其中在最高支付限额上,对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作为个人定点门诊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每人每月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元/月提高至50元/月,年最高支付限额也由过去的300元提高至600元;而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而在城乡医保方面,张小平称,根据《工作方案》,其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在最高支付限额上,如果是城乡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过去的50元/年提高到100元/年,而在基金支付比例上,则由过去的30%提升至50%。
特定病种门诊补助:
血友病最高支付限额提至3万元
在规定的23种特定病种上,《工作方案》指出其门诊补助水平在明年将有较大的提升。其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三个病种,城乡医保范围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4万元。
而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不需透析)城乡医保范围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3600元提高到4800元;职工医保范围内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350元提高到1500元。
血友病、慢性丙型肝炎和重型β地中海贫血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则大幅提升,城乡医保由过去3600元提高到3万元;而职工医保这三种病种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则由过去的350元提高到3000元。
另外,《工作方案》还将肝硬化纳入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特定病种门诊范围,扩大至代偿期。
非户籍学生优惠政策: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享同等待遇
根据《工作方案》,从明年开始,只要是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医保,并可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据张小平介绍,此前非本地户籍学生要享受城乡医保同等待遇,其缴纳的费用远高于本地户籍学生标准。
《工作方案》执行后,将取消非本地户籍学生和本地户籍学生的不同,只要是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缴纳同样费用,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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