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中心详解医保选定点后不满意可变更
2月15日,徐州市医保中心发出《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多方面对参保职工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今年以来,徐州市区职工医保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据介绍,我国实行的职工医保,重点保障的是大病基本医疗,其次才向一般门诊疾病延伸。职工医保不是“医包”,不是以前的“公费医疗”,也不等同于商业保险。
徐州从2000年实行职工医保,数次调整政策的原因:一是我国职工医保实行的是“上级宏观政策框架内,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政策体系;二是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实行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管理原则。根据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政策体系,以确保基金的收支平衡。每次政策调整都会有松有紧,宽松政策为的是让有病的参保职工享受更高的待遇;收紧政策目的是使投机取巧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人无机可乘。
珍惜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中的一个部分,除了个人所缴纳的全部,还有所在单位缴费中划入的一定比例。而且,个人账户资金是计息的,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新政还规定,当年度内未使用医保统筹基金,且个人账户累计超过1000元的,第二年可申领《专属卡》,从个人账户中最多可转入3000元,用于个人及家人就医购药,还可用于健身消费等;不申领《专属卡》的,将划给个人账户50元,用于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
新政又一次提高了医保待遇。比如:门诊统筹补助的最高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1200元;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由2182元下降至1500元,患有慢性病的退休老同志及困难群体的起付标准在此基础上又有65%—50%的打折;门诊慢性病的用药范围在原仅限慢性病用药基础上增加了医保甲类药品;退休人员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费,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六种情况不受定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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