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亲在秭归办理的职工医保,现已退休,在外省居住,但户口未转。
1.如果在外省就医,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2.是在秭归办理吗,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审批时限多长?
3.指定外省的定点医院的条件是什么?
4.报销比例如何?
答:你父亲在秭归办理的医保而在外省居住,发生医疗费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办理报销手续:
1、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将社保卡帐户中的医保资金转到你父亲的银行帐户上,平时发生门诊医疗费则由个人自费。
2、如果发生住院时,则需要报告秭归县医保局备案,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到秭归县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如果本人不能来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3、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4、报销比例按秭政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办理,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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