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予以进一步保障。记者从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就大病医保报销而言,中山参保人整体报销比例已达到77%,最高报销额度超过35万元,超过了国家标准。
目前,中山已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参保人数为247余万人,补充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也达到了32万人。据了解,在2008年底,中山就实现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医保一体化。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朱成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山的医保报销待遇走在全国前列,大病住院报销比例早已超过50%,现在整体报销比例已达到77%。”
参保缴费1年以上
年报销额超13万
据了解,在中山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共有5类特定病种门诊可享受报销待遇。这5类特定病种包括:肾移植、骨髓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肝移植及血友病等。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为44478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为133434元。
对于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若不幸罹患21类特殊病种,也无需过于担心。根据相关政策,个人支付门诊医保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一类为6000元,二类为10000元,三类为35000元。
由于补充医疗保险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2012年的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金额又有了更新。参保人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满2年不满3年、满3年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分别从117450元、156600元、195750元提高至133434元、177912元、222390元。朱成江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133434元,补充医疗保险达到222390元。“对于加入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其最高报销额度达到了35万元”。
同时,根据中山相关政策,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
医疗报销救助金
每年可申领3次
记者获悉,针对大病返贫问题,中山市已经专门设立了由财政、社保基金共同组成的“中山市医疗报销救助金”。该项救助金允许社保参与者每年申请3次,个人获得的总额不超过1.5万元。申请救助金的市民,需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其一,每个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万元,导致生活困难;其二,烈属孤寡、特困户、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参保人,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
商业保险机构
将推健康保险产品
同时,中山商业保险机构正在推出健康保险产品。据朱成江介绍:“商业保险公司以前也有健康保险产品,但现在结合中山本地情况,将开发推出新的健康保险产品。”
据了解,新的健康产品推出后,市人社局将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之后,这些产品就会进入市场,供参保人选购。朱成江表示:“用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保险,就跟用医保卡买药一样。”在这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将主要负责产品监管和财务监管。
记者了解到,8月1日,市政府已下发关于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保险的文件,核心原则就是个人医疗账户可以买商业保险。目前,市人社局医保科已制定出相关管理办法,并提交到市人社局审批。同时,市社保局也正制定操作实施细则。预计不久,个人医保卡购买商业保险就将变成现实。对于市民关心的支付比例问题,朱成江说:“只要参保人的个人医疗账户里有足够的钱,就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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