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60元
据了解,2007年起,市区(包括市直,海陵区、高新区)就已经将学生少儿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参保人数达13.8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凡是市区大、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在籍学生、少年儿童,以及本市市区户籍的3个月以上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都属于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在籍学生,不再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
即日起,市区在籍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集中登记参保;本市市区户籍的3个月以上婴幼儿和18周年以下的不在校就读的少年儿童,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由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上调为250元,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60元。
市区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可凭相关证件到学校、幼托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免缴费参保手续,费用将由政府全额补贴,学生个人不缴费。
本月起进行门诊补助
近年来,我市不断调高调优市区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区少儿参保后可享受三类医疗保险待遇:住院、特殊病和普通门诊以及意外伤害门诊,此外,我市还建立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和困难血透人员二次补偿制度。
9月1日起,我市建立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政策,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的学生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500元以上部分,门诊补助资金将给予补偿50%,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非定点的医疗机构,或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补助资金将不予报销。实行由学校集中门诊补助政策的高等院校等单位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