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大幅度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政策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新政策推进和完善了普通门诊制度建设。一是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水平翻番。参保年度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0元,是调整前180元的两倍多;报销可达200多元,是调整前可报销75元的近3倍。二是取消起付线和报销次数限制。调整后参保居民在参保年度可多次门诊就诊,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累计在400元以内的医疗费,每次至少能报销50%;取消了15元起付线、参保年度只能享受两次门诊医疗费报销的规定。三是扩大门诊定点数量。为方便参保居民就近就医,本着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的原则,我市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纳入普通门诊定点范围,从去年43家增至119家。目前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覆盖了全市每所乡镇、街道、社区和学校,方便了50余万参保居民的门诊诊疗。四是预拨医疗费用。为提高医疗机构服务积极性,我市改变了门诊医疗费用给付模式,变医院先垫资医保后付费为医保先预付后结算模式,解决了医院因垫资“无钱进药、无药可医”的现象,保证门诊定点医院正常运转,确保参保居民得到及时、有效的门诊诊治。
新政策提高了住院医疗待遇水平。一是提高住院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各类在校生(含18岁以下城镇居民)、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住院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9月1日起分别提高到20万元和15万元,连续参保分别提高到25万元和20万元,比2011年度平均提高了8万元。调整后,平均最高支付限额为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以上。二是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降低了住院起付线,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都下降100元,调整后分别为100元、200元和300元;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各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最少提高了10%,其中三级医院提高了15%;续保居民报销比例在一级医院高达90%,在三级医院也达到70%。
新政策完善了兜底报销制度。一是扩大兜底报销范围。过去只有符合医保政策规定、在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兜底报销政策。今年9月1日起,除生活用品外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起付线)都能享受兜底报销政策。二是提高兜底报销比例。提高兜底报销比例10%,提高后兜底报销比例不低于45%。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此次调整后,大幅度提高了医疗待遇水平,减轻了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大病患者将获益更多;扩大了门诊定点数量,有效引导参保居民分流就医,缓解了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无人问津的现象;提高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对挂床住院、小病大养等现象起到扼制作用,减少了统筹基金支出;扩大了政策受益面,凸显了“缴费少、待遇高、覆盖广”的特点,体现了民生工程的惠民实质;调动了城镇居民参保续保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我市城镇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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