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职工下岗后医保如何办理?
您好!本人系农业户口,在企业办有医保,由于企业效益不好现离职自我发展,可我找劳动部门想个人买单自费续缴医保,答复是农业户口不能续缴,想想政策有点怪怪的,好象缺乏人性化.这次因为"非典"各级政府看到了农村的医疗服务系统处于崩溃状况,再也看不过去了,因此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特别重视,出台了很多利民政策.我也看到了《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同时我也看到针对被征用土地人员的<<宁波市北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其实我们的生活也没有保障,为何不出台针对或对我们这种情况人员有关的政策,其实我们这样情况的人数还是占大多数.现在我想请教:本人的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本人原有医保帐户怎样和《北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衔接?去哪儿能办理有关衔接手续?我原有的养老保险自费续缴有何变通办法?请在百忙中为我解答,不胜感激!
回复意见
来信收悉,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宁波市现行的医保政策,其参保对象仅限于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含农村户口人员)和城镇户口居民。你与原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就业,又是农村户口,无法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你可以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大病合作医疗。
关于如何衔接问题。新型农村大病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医疗保险,两者不能衔接。其余额可以继续结息并保留,如果你今后到企业工作或以个体户再次就业,就可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参保前后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累计计算。
若有疑问,可与区医保中心联系,电话:86860330。
谢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