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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社会保险“对账单”明年起将免费寄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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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确保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采集个人权益记录时,将全面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明年起,我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将实现统一印制,并免费向个人寄送。同时,我市参保人员还将逐步实现通过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要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免费送达本人,未成年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监护人。目前,我市这项工作正在紧张地筹备当中。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保“对账单”,参保人员收到权益记录单后,将能全面了解本人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本人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本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本人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等。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个人权益记录采集的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此外,社保经办机构将建立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交换信息的机制,为开展个人权益记录的比对工作创造条件;加强与电信、邮政、银行等机构的合作,确保将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寄送等各项服务落实到位。

  据了解,个人社保信息并不会因此泄露。按照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获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不能将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作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向每一个参保人员发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贯彻《社会保险法》,落实“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要求的重要举措。届时,我市所有参保人都能通过邮寄的方式收到权益记录,尤其是照顾到了不会使用网站、电话等方式自助查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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