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窗口严格审核参保数据,出具各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一式三联)。
3、各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于每月20日前足额缴费后,经医保经办机构财务窗口签章确认后,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返征缴窗口,作统账划拨依据。
服务承诺:各参保单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增人有序、减人有据”的原则,能够准确把握人员变化,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核报人员增减,医保经办机构当日完成审核缴费事宜。
承办机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核报人员增减,维护整理参保档案及参保信息。
各单位把握人员动态变化,针对参保人员具体情况,提供不同材料:
1、人员增加所需资料:
①调动人员介绍信;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
③劳动签证合同书;④域内转移情况表;
2、人员减少所需资料:
①退休人员提供劳动人事部门的退休批复;②辞职证明书;
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④停薪留职证明;
⑤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示的户口注销证明;⑥需退保人员的IC卡;
3、卡证管理
(1)挂失:IC卡挂失需持以下资料:
①失卡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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