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11月20日截止过期将无法办理
申请免缴费人员证件需经半年审
本报讯(记者王延昕通讯员冷惠)日前,朝阳门街道2013年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已经开始集中受理,社保所工作人员提醒,往年申请免缴费的人员,其“低保”和“困补”证需经过半年审核。
据社保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所需材料为经过2012年下半年审核的、有效期截至2012年年底的“低保”证和“困补”证复印件。近日,社保所工作人员在参保续保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现,许多居民在办理申请免缴费参保续保时所持证件还未经过下半年年审,这就需要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半年审后方可生效。此外,证件复印时需将照片页和基本信息盖章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方便社保所存档。
据悉,9月1日起,2013年朝阳门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已经开始集中受理,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主要针对地区非在校少年儿童,60岁以上男性居民,50岁以上女性居民和地区无业人员。符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居民需在参保受理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或社保所咨询办理,11月20日办理工作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的续保工作采取直接划拨方式,对于已经参保的居民需于近期前往北京银行查询卡中余额,卡内余额须在100元以上,不足部分请于11月20日前足额存入,因个人原因断保将会影响居民的药费报销和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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