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小姐家住番禺丽江花园,在广州市区上班,她参加了广州城镇职工医保。最近,周小姐因身体不舒服连续两次到小区里的医务所就医,却连连遭遇疑似霸王条款……
“我当时因咽喉发炎来到丽江花园医务所看病,谁料接诊医生在开药时,告诉我每次医疗费只能报30元。”对此周小姐觉得十分不合理:“医保政策明确规定每个月看门诊最高可报销300元,为何这家医务所擅自设限,这对前来就诊的居民岂不是霸王条款。”
此外,周小姐就诊时,医生还告诉她,连一些疗效好的消炎药也不属于报销范围之内,不能报销。总而言之,每次看病最多只能报30元。
周小姐后悔地说:“现在感觉兜里看病的钱被人掏了,早知如此肯定不会选它做定点医院的。”据其介绍,这家“丽江花园医务所”是去年年中才被纳入到广州医保定点单位,当时是考虑到方便就医,看着又挺规范,遂选择把它作为“一大一小”定点医院之一办理了手续。
对此,番禺区卫生局调查后回应表示,涉事的医疗机构并非政府拨资的公益性“社区医院”,而是社会力量举办的民营医疗机构,属于小区内设医务所,所以它的性质不属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虽然是民营医疗机构,但其已申请获得医保定点机构资格,按照广州市医保中心关于普通门诊统筹的相关规定,丽江花园医务所的做法属私定报销限额违规行为,已将情况通报给区医保中心作进一步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