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居医保,互助共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解读
2011年,我市全面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一个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已基本形成。全市共有46.7万人参加2011年度城居医保,其中农民43.8万人,城镇居民2.9万人,农民参保率达99.5%;全年共筹集城居医保基金2.1亿元,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169万人次在城居医保疗制度中受益,受益率达304%。
2012年度城居医保政策“十大”变化
筹资标准提高——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从450元调整为600元。其中,城乡居民个人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50元,本市及上级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270元提高到360元,乡镇(街道)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90元。
基层门诊报销待遇提高——根据医改总体要求,提高乡镇、街道社区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政策报销30%的基础上提高到40%,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从增加5%提高到增加8%。
调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取消住院分段,将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设置为:三级医院800元(包括富阳三级医院),二级医院600元(包括杭州市二级医院),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一级医院300元,一个年度内限设一个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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