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今年起,深圳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全家统筹,医保个人账户积累超过一定额度时,超出部分可用于家庭中参保成员统筹使用。
原来个人账户只能由本人及其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子女使用,调整后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参保人及其在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按规定,原来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除支付本人的医疗费用以外,还可用于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子女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费用。
现在医保个人账户全家统筹具体如何操作?
市社保局:比如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4元,如果老公的个人账户有1万元,那减掉3894元后的余额,就可以给在深圳参保的妻子、父母、子女使用。目前,参保人前往医院就医使用家庭账户的,还是按照原少儿使用父母医保卡的步骤进行操作。在门诊就诊时,参保人需先出示就医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选择家庭成员的社保卡结账时,需出示结账的社保卡,确认该卡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在就医者本人处方背面注明:就医者本人的社保卡号、用来结账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障卡号、关系(如父子关系)、联系电话、签名。选择家庭成员的社保卡结账时,不能再用本人社保卡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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