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医疗保险科科长郑有凌介绍:“下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其他待遇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又提高两个百分点。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去年的75%、65%、55%提高到了77%、67%、57%。”郑有凌同时还说:“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收取了,缴费期与去年一样仍然是9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不论是续保的还是新参保的,请及时到户籍地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收取。”
城镇居民医保实行的是预缴费制,即在每年的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以前经常有居民因种种原因错过当年缴费期,导致下一年度全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据了解,明年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继续实行门诊个人帐户,具体享受方式是发给参保居民每人一张面值20元的《门诊医疗卡》,参保居民可持此卡到定点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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