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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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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的规定,对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被征农民等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长期进程务工农民工随住的非从业家属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保

  你好!听说城镇居民缴纳180元钱就可以办理医保,请问应如何办理?办理后可享受哪些优惠?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根据《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的规定,对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被征农民等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长期进程务工农民工随住的非从业家属逐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如果您是符合条件的一般成年居民,请持参保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纳180元的保险费。

  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住院和大病门诊的报销待遇:

  1、住院:所患疾病符合《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质量控制标准》须入院治疗者,一般居民持社会保险证,学生持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2、大病门诊:对于患有血友病、严重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八种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医院医保办申办城镇居民大病门诊,审批后每月定额之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如仍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717-674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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