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始,本市中小学的新生将收到一张电子学生证,取代在校生通用的学籍卡。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卡和社会保障卡分离之后有关就医凭证等事宜的通知》,由于原学籍卡兼具社保功能,市教委昨日就换证期间学生就医等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2012学年上海基础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高中一年级)停止申领原上海市中小学社保(学籍管理)卡(以下简称“学籍卡”),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学生原申领的学籍卡社保功能仍保留,学籍功能不再保留。
据悉,原学籍卡是上海符合条件参加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就医凭证。从2012学年起,小学一年级学生可持在幼儿园阶段申领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简称“儿童卡”)或《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简称“医保卡”)作为就医凭证;小学二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可持原学籍卡或儿童卡作为就医凭证,初中六年级、高一年级学生可持以前申领的学籍卡作为就医凭证。此外,对于从未申领过儿童卡、学籍卡的学生,属于本市户籍的,可前往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上海市社会保障卡;属于非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可前往就近的医保部门申领医保卡。
市教委、市人口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通咨询热线,接受社会咨询。市教委咨询热线:25653577,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咨询热线:96222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保办)咨询热线:962218。(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