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医改规定以及人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本市于去年7月对医保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了总额管理指标。
具体来说,总额管理是以本市当年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基础,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分级确定总额管理指标,控制医保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过度医疗。
据悉,北京33家二三级医院已实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多家医院对于“花钱”的管控方法是,按照各个科室的特点,将这个额度分解到每个科室。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总额管理是对医院使用医保基金的一种管理方式,不会影响个人就医及其医疗待遇。若参保人员遇到科室医生推诿病人情况,可拨打96102或向医疗机构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医保部门投诉。一经核实,将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释疑
1.医院用完了指标额度,医保是否就不能报销,需要医院自付?
答:本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应支付项目,由医保基金支付。实行总额管理后,医院发生的超过总额管理指标的部分,仍由医保基金支付。但对超指标医疗机构会加强监管,年终不予考核奖励。
2.本市每年的诊疗人次在增长,总额管理指标会否相应增长?
答: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管理指标,是以该院上一年的医保基金支付金额为基数,并综合考虑基金支付能力、门诊(住院)量及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等因素确定。
各医院的总额管理指标是根据实际需求动态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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