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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社保政策将统一 1年内规范各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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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扬州关于区划调整之后,市区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近日出台,按照“同城、同步、同标”的目标和要求,市区范围内的社保政策将由市统一制定,各区现行制定的社保规定将在一年内清理规范完毕。

  意见规定,市区社保待遇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医保筹资标准和定点标准、社保待遇基准、各项社保财政补贴、一次性缴费及补缴社保费标准等,市区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执行市统一费率。市区城镇企业五大险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起执行统一的最低缴费费率,目前每月分别为1794元和2025元。乡镇集体企业实现最低缴费基数同步递增政策,设定两年过渡期,自2014年起执行市区统一缴费基数。从本月起,市区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保卡,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延伸阅读】

  何谓社保“一卡通”?

  参保人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保信息都将统一在一张社保卡内,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在有条件的城市,社保卡还将成为“市民卡”,以实现更为广泛的电子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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