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调研报告
遵照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医改办近期组织力量对吉林省长春市等地方医改情况进行调研和了解,并形成了研究报告,近期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258期简报予以刊登。何省长在简报上批示,要求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研究、加强指导,鼓励各地试点探索,运用医保支付手段调动医院自主管理积极性,推动公立医院改变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率。陈励阳副厅长批示要求,对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选择一些地方试点,包括引入谈判机制,总结经验做法进行推广。现将简报内容转发各地,供各地参考。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医保覆盖面显著提高,对医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吉林省长春市医保中心改变以基金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传统管理模式,主动参与医疗服务“议价谈判”,开展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并尝试药品耗材批量采购,取得了初步成效,并探索出一些有益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长春“三项”医保惠民政策的内容
为遏制快速增长的医保开支,并使医保基金更好的惠及百姓,长春市医保自2011年2月起,从解决虚高医药费和过度医疗入手,推出了三项惠民政策:
一是一次性起付线血液透析,长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只需每年在区级医院支付400元起付线、市级医院支付700元起付线,即可以在1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年血液透析及合并用药治疗。二是10个单病种“定额治疗”,长春参保职工在区、市级医院分别支付400元和700元起付线、参保居民支付1000元起付线、低保人员支付800元起付线、学生支付700元起付线,即可以在21所定点医疗机构享受10个病种的定额手术治疗。三是诊疗项目降价,长春医保与当地40家医疗机构进行406项常规检查项目价格下调谈判,最终平均降幅达23%。
(二)长春医保议价谈判的做法
在向医疗机构争取“三项”医保的惠民幅度时,长春医保在谈判的标准、对象和做法上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1、参照民营医院经营成本,形成不同体制间医疗价格体系“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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