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社局宣布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本月起,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的辅助性治疗药品,由原来的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报销比例及额度大幅提高。
涉及药品
包括16种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药
7月1日后,这些药品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可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报销额度和比例明显提高。
据悉,这些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预计年度内会实现对患者总体减负千万元以上,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
医保基金来承担。
报销额度
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提至15万元
政策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使用上述16种药品时,报销将提高,反映在报销封顶线即报销额度提高。职工
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万提高到30万,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
同时,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按照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也使报销比例大幅度提升。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发生费用10000元,按以往普通门诊报销,个人需支付4260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为43%。而新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支付2605元(含起付线),负担比例降到了26%,比原先少花近一半的钱。
享受范围
职工医保非京籍与京籍报销相同
据市人社局介绍,此次调整后享受实惠的人群为在京参加医保的所有人员,职工医疗保险中的非京籍与京籍参保者报销比例相同。
同时,市人社局还透露,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
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