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提供的《关于暂由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承接沈河区医保业务的通知》提示,自6月20日起,沈河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和街道、社区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核定工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初审工作、医保个人账户返还工作、医保就医手册、医保IC卡的制作、发放、挂失、故障查询工作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等业务均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社保大厦)二楼服务大厅办理。沈河分局原政策咨询电话暂停使用,医保沈河分局新址办公时间将另行通知。
社保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咨询电话:12333、6216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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