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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惠及近7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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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区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政策,由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而成,现分别为城乡居民医保一档和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在制度体系上,与杭州主城区实现完全接轨。
   近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基金支付比例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已惠及近70万人。
 
  城乡居民医保今年起实施
 
  “给自己买份医保很划算,一年也就一两百块钱,不生病不要紧,一旦生病了就有了一份保障。”义蓬街道全民村的许大妈早先参保了新农合,今年新政策出台后,转为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前段时间生病住院,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在住院报销比例上比原政策都有提高,这为许大妈减轻了不少负担。
 
  截至目前,我区医保参保范围已不断扩大,现已有8。75万居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一档,58。34万居民参加了二档。
 
  医疗保障格局基本形成
 
  政策实施以来,城乡居民医保在筹资额度、住院报销比例等方面给参保人员带来明显实惠。今年,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一档成人与少儿的筹资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和400元,其中个人承担400元和150元,区级财政补助800元和250元,共筹集基金7767。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121。6万元。城乡居民二档的人均筹资额为每人每年800元,其中,个人承担2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0元,全年共筹集基金4。7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3。58亿元。
 
  今年1-10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共报销医疗费用4。58亿元,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另外,萧山户籍孤儿、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抚恤优待对象、残疾人仍免缴保费个人出资部分。至此,一个小病有优惠、住院可统筹、大病得救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明年保费收缴下旬展开
 
  据悉,明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报销政策均保持不变,在一定程度上将继续保证制度的平稳运行。据了解,2013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收缴工作将在11月下旬开始,保费收缴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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