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几位挺着大肚子的准妈妈出现在辽宁沈阳市社保大楼,她们在给肚子里的宝宝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原来,只要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的准妈妈妊娠28周,就可办理准新生儿医保,宝宝一出生,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沈阳市医保管理局副局长孙文革介绍,他们每天都要接待10多位准妈妈在这里办理准新生儿医保手续。自2011年10月1日起,沈阳出台了这项新的惠民政策。截至2012年7月底,新生儿参保人数已经超过2万。
产妇出院后,医保基金为其报销医疗费近6000元。据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生儿早产、抢救、黄疸等费用均在医保统筹范围内。
自年初以来,沈阳市有1960人次参保新生儿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712万元,医保基金报销1039万元,医疗费报销达六成,减轻了参保家庭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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