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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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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企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周年,应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范围和对象,必须为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是国家和省所确认的特殊工种目录中的工种。在国家新的特殊工种目录未公布之前,必须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所有企业一律不得跨行业工种比照执行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向所属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请。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经历的,不得作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依据。

  特殊工种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浙劳社厅字【2006】193号批复规定,对从事特殊工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因各种原因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到达提前退休年龄的时间点确定退休时间,基本养老金(包括确定退休后至办理退休手续前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给。

  小吴的父亲可向其档案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特殊工种年限申请,如经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应当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其55周岁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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