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市日前出台了《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该《办法》对救助病种和对象,救助范围比例等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参加张家港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儿童统筹的少年儿童。救助病种为13种,即在低保边缘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先天性心脏病、脊柱侧弯和脑瘫3种。比省救助病种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增加了7种,即:突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含重症精神病)、脊柱侧弯、脑瘫。
《办法》还明确了对患儿自付费用救助的范围为其医疗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以后剩下的费用。救助比例为: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进行全额补助;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救助限额范围内资助80%;其他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救助限额内资助50%(骨髓移植、器官移植限额30万元,其他病种限额20万元)。
张家港市除指定救助病种外,还将“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超过家庭年总收入的困难家庭的参保少儿”也纳入了救助对象,以让更多困难家庭能够享受到该项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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