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从保护群众利益上这样的制度设计也存在着商酌的地方。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是带有救助基金性质的,但农民个人帐户的钱有很多一部分来自农民自己缴费。如报道中我们看到一村民的临渭区新型农村合疗证上显示,一家五口人2012年所缴合作医疗费为250元,平均每个人50元,这笔钱还是不少的,可是他买药仅花了20元钱,也就是他所缴的只花了最多20元,至少还有230元,对于这笔钱,他会愿意变为公共帐户的钱吗?
既然个人帐户的钱,而且这些钱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自己所缴纳的,那么就应该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作为有关部门只能是代管这笔钱,怎么能随意把个人的钱划走,不再变得属于个人,这显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公民的合法财产应该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也不能侵犯。
所以,村民扎堆买药是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显示出的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有硬伤,这个硬伤不破除,恐怕很难避免买人药给猪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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