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放2011年基本医保住院二次补助款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通知,将自2012年1月16日起,发放201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二次补助款项,符合条件的5548人,共计补助资金达3685万元。
据了解,此次补助的范围和标准分别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2011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0%,补助限额为5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1年度发生并结算、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0%,补助限额为4万元。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职工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4970人,补助款合计3287.28万元,居民医保范围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共578人,补助款合计397.8万元。2011年度,南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人数分别达到21.55万人次和4.1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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